国盛金融控股集团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赣01民特32号)。南昌中院裁定如下:
1. 驳回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2. 申请费由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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