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信托公司底层回款15亿不兑付,称存在法律障碍

信托化债 2024-01-07 16:00 2 次阅读 收藏

  1月5日,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信托)线上召开了委托人情况说明会,向委托人汇报了近期的公司情况。

  根据说明会,华信信托目前信托底层资产回收资金约15亿元,资金构成为两部分,一是华信信托自有资金持有的信托计划回款资金。二是对应不同信托计划和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计划回款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资金不具备分配条件。

  如果账上信托资金分配,存在各种障碍,还引用了相关法律法规:

  障碍一:华信信托自有资金直接受让委托人信托受益权存在法律障碍,请参见《信托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第十九条相关内容。

  (问题:为什么新时代信托用自有资金直接受让委托人信托受益权不存在法律障碍?)

  障碍二:其他信托计划回款资金直接向所有社会投资者分配也存在法律障碍,请参见《信托法》第二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相关信托计划独立核算、单独管理内容。

  (问题:既然相关信托计划独立核算、单独管理,为什么独立核算的项目底层回款,不分配给对应项目的投资人,而是要单方面扣押? )

  障碍三:原计划由华信汇通集团受让信托受益权,但目前存在障碍。其董事会、股东会目前均无法对借款、受让信托受益权做出决议。华信汇通集团所有银行账户近期被冻结,资金划转无法进行。

  障碍四:如借助其他主体受让信托受益权,则需该公司先从华信信托承接大额资金增加自己的负债,再以该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目前,公司没找到其他企业同意受让信托受益权。

  总之,信托底层资产回收资金可以趴在账上,但不能向投资人分配。

  此外,华信信托还答复了关于信托合同中延期期间的约定: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第 10.2.3 条约定:若本合同第五条之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未能全部实现的,本信托自动进入延期期间。

  也就是说,华信信托认为:信托计划延期,本金、预期收益发生亏损,是在合同约定的。

  对此,委托人纷纷表示不满。自2020年9月24日起,华信信托深陷兑付危机,数十只产品延期兑付,涉及华冠系、华悦系、悦盈系,至今已有3年多时间。

  多名投资人向法院起诉华信信托,法院不开庭受理。如今,华信信托引用法律条文作为不分配信托财产的障碍,激起了投资人群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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