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伪城投'事件 博山警方答复质疑

城投研报 2025-08-06 16:00 2 次阅读 收藏

山东“伪城投'事件 博山警方答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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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警方答复质疑竟成系统风险放大镜

前天,我接到了博山警方的回电,针对我此前提出的诸多质疑,警方给出了相应答复。以下是我与警方的问答内容梳理:

一、跨区域立案权限问题授权模糊存隐患

我询问:“博山警方是否有权跨区域对13个城投公司立案?”警方回应:“此案由山东省专案组立案,并授权博山公安进行异地调查。”

二、张杰控制资金账户方式国企包装现监管黑洞

我质疑:“张杰身为国盈财新副董事长,既非对方财政局或国资委负责人,也非13个城投公司法人,他是如何控制这13家公司资金账户的?”警方表示:“张杰是诈骗分子,这13个城投公司实则是被包装成国企的。”

三、包装国企的监管缺失隐债化解藏风险

我进一步追问:“张杰在没有财政和国资部门配合的情况下,如何完成包装?他有能力潜入政府网站篡改信息吗?又有何权力让博政集团等城投公司参股,让颜山文旅等国企担保?”警方坦言:“这确实暴露出我们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缺失,我们并不否认。”

四、地方政府借款资金来源问题监管失职或撒谎

我提出:“十几个地方政府用所谓犯罪嫌疑人张某提供的资金化解地方隐债,这些来路不明的钱,政府怎敢使用?”警方解释:“我们与他们签订了借款协议,只需偿还这部分借款。”

五、借款时对资金来源的知情情况监管失职或撒谎

我质问:“你们为他们提供白名单背书、国企参股、国企担保,还使用了他们以此支持才得以发行的城投债资金。如今却声称不知他们融资,只是正常借款,借款时难道不了解资金来源?这样的谎言能成立吗?”

六、张杰通缉时间存疑信息沟通与错误执法

我强调:“张杰在2022年5月就已被上海徐汇警方通缉,这是一位难友在绍兴警方协助下,于公安内部网站查看到的以挪用公款等罪名发出的通缉令。但张杰在山东政商两界却明目张胆地以国盈财新副董身份开展业务,媒体也频繁报道其活动,山东方面难道不知情?去年5月,一位难友去济宁走访高顺时,济宁警方也明确告知张杰自2022年起就是被上海通缉的罪犯,我们有证据为证。”警方回应:“张杰是今年才被我们通缉的,并非2022年,我们和上海警方核实过。”

七、监管责任与立案时机问题推诿扯皮不监管不担责

我愤怒地质问:“张杰在山东省以国盈财新副董身份大肆开展商业活动,财政厅、国资委和山东国信难道都是‘睁眼瞎’,为何不早点说明情况、制止并立案?为何非要等到城投债暴

雷才出面分割、撇清关系?警方承认:“监管责任确实存在。”

最新进展与质疑升级


还有一个消息要告知大家,昨天淄博专班承认——目前仅对张杰立案,并未对硕运等城投公司立案。然而,我们的城投债合同没有一份是与张杰签署的,他们凭什么将我们称为集资参与人?凭什么不给理顾兑付,区别对待?凭什么说是“清退款”???!!!

联想到此前山东省专班反复强调“你们这个事确实是刑事案件”,这无疑是在早早给我们释放信号,将我们定性为非法集资参与者。这一系列情况更加表明,博山警方近期的举动是在混淆视听、转移视线,妄图蒙蔽大众双眼,为某些涉事人员和既得利益者以及政府某些官员打掩护。

我将持续向巡视组及中央相关部门反映山东违规举债,以及事后弄虚作假、利用公权力毁尸灭迹,甚至试图以警力插手经济纠纷、侵占群众利益的事实!

结论:本案已超出普通经济纠纷范畴,暴露出地方债务监管失控、公权力包庇犯案、刑事程序滥用三重系统性风险。唯有通过更高层级司法与纪检介入,方能打破地方保护壁垒,还原真相并保障公民财产权。

本文由相关受害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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