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什么,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私募基金 2023-06-12 16:00 2 次阅读 收藏
在投资私募基金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一个主体,而经常忽略了基金托管人这一角色。
其实基金托管人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可以说是私募基金的“守护人”。


基金托管人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从字面上理解,基金管理人是管理基金的机构;基金托管人是托管基金的机构;一个是针对基金财产,一个是针对基金实务。托管人从主体是讲是具有托管资质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机构。管理人是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管理机构。二者从性质上和法律主体上以及相关权限都有不同。


基金托管人的要求

既然基金托管人能作为私募基金的“守护人”,肯定是要具备相应的能力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要求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托管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的,这样才能确保他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和能力来承担这份工作带来的风险,并认真履行职责。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托管人需要设立专门的托管部门,专门负责执行托管的职责。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托管人需要拥有足够多的基金从业资格专职人员,这样才能确保有适合的人员来负责托管工作。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托管人需要具备适当的条件来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包括资金、证券和其他资产,以防止滥用、挪用或损失。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托管人需要建立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以确保基金交易和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之,在确保私募基金托管人具备足够的资本实力、专业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合规管理能力,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并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201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并实施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托管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咱们以我司目前在售的一只城投标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JZ精选城投债1年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同为例进行举例说明。


基金托管人主要有以下三大职责。

(一)资产保管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托管人负责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同时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相其它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

基金财产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可以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二)资金清算与核查

除了资金保管之外,托管人作为市场结算参与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所进行的会计复核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范、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避免“黑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监督

托管人有权、有义务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应不予执行,督促管理人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控制违约风险,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从国家层面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对象、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禁止投资行为等)进行监督,可以促使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运作基金财产,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通过对托管人职能的界定,对基金业务从第三方角度做到全流程风险管控,避免基金投资人所投资产面临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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